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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自考毕业审核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25 18:19   访问次:【字体:  
一、受理对象:
 
1、广西大学自考助学班应届毕业生;
 
2、有广西大学沟通课成绩的自考助学班结业离校生。
 
3、普高本(专)科、高(中)职毕业的广西大学自考衔接毕业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领到毕业生登记表后在“单位(院系)意见”栏加盖“经审查合格,同意上报”及学院公章,日期填写“2015年5月25日”;在“主考学校审核意见”栏的右下角填写日期“2015年6月20日”。
 
2、5月7日—18日各学院自行登录系统审核预计毕业生的照片。毕业照片要求为免冠蓝底证件照,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不合格的照片要求在此期间收集好学生的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信息更正表交到自考科陈佳亮处。在复审过程中不再更换考生照片,如考生相片不符合要求,一律作为不合格退档处理。
 
3、各学院毕业初审时间:5月19—26日。5月26日下午5:30关闭系统,各学院5月27日交毕业生材料到自考科。各学院在自考系统逐一录入每个学生的毕业申请并按要求核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意:所有毕业生的申请在26日前必须全部录入,不合格的申请记录务必删去。
 
4、5月28日—6月5日各学院到自考科复审档案,同时报购买毕业证封面数(每本15元,学院统一收取现金后到继续教育学院204室缴纳)。
 
5、领取毕业证及档案材料(7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6、为计划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复印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学院自存备用。
 
7、发毕业证给学生,要求学生核对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如有差错立即反馈。让学生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毕业证号抄到档案袋面,再密封档案袋(档案袋内装毕业生登记表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档案袋封口处盖公章(上中下三个)。
 
三、注意事项
 
1、审核毕业资格注意事项:
 
(1)在毕业管理系统中下载考生成绩,对照其上交的《毕业成绩审核表》一一核对,无法在系统中下载的课程,要查核原因。
 
(2)往届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要交验专科(含以上)毕业证原件,并上交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一份。
自考衔接生申请专、本科毕业,交验所在衔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原件,并上交毕业证复印件。二级学院(或衔接学校)认真核实毕业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工作人员名字+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应届衔接生如在毕业初审期间未能上交专科毕业证原件的,需出具所在专科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毕业证明(注明所读专业及毕业时间),并在6月25日将核验签字盖章的毕业证复印件统一交到自考科。
 
(3)自考衔接生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否则只能在下半年申请毕业。属于中职与专科衔接试点的考生,在申请自学考试专业毕业时必须在档案袋内附上已经核验的中职毕业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样本见附件5。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南宁市教育路3号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电话5320961)。样本见附件6。
 
2、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注意事项:
 
(1)审核已达到毕业条件、查验所上交材料齐备后,在毕业成绩审核表上签署审核者名字。
 
(2)有免考科目的,须在毕业证办理前通过免考申请。
 
(3)选择的专业代码、名称和层次必须准确,如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为B030001,法律(本科段)的专业代码为C030101。主考学校必须选“广西大学”。
 
(4)检查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打印信息并及时纠错。如有错漏或不合规范,一经送区自考委审核即不可进行更改。凡是大学专(或本)科、主考学校(广西大学)、专业、身份证号、课程、成绩等栏目信息有错漏,以及照片不合格、课程相关内容打印在表格边框上的,都必须修正重打。
 
(5)严格把关,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特别注意要在系统上及时删去其记录。
 
3、收集毕业档案材料注意事项:
 
按附件5第10点《档案袋内装材料一览表》收齐并按顺序装袋。说明:实践与应用课程纸质成绩单(格式见附件3)要加盖衔接学校教务处或管理部门公章;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系统不能自动下载成绩的课程需提交的证明或相关证书,如:
 
a.转考证明及广西自考网上系统“外省转入信息查询”查到的查询结果打印单;
 
b.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合格证、物流管理合格证(如丢失的找赛科公司开证明,盖章);
 
c.实践考核在校外的由考核单位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信息改动证明原件。
 
4、交档注意事项:
 
各学院交毕业生档案到自考科并按毕业生名册排序,用铅笔在每个档案袋标记(学院、层次、毕业生名册上的序号,是衔接毕业生的要标明衔接学校),同时报购毕业证封面数量,到204办公室交款。
 
5、自考毕业档案复审注意事项:
 
各学院按预先安排的时间派出工作人员到自考科参与复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注意:区自考办设定毕业审核系统关闭时间,超期无法进入系统办理。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并请衔接学校和每个学生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申请毕业的学生要保持手机联系通畅。
 
附件:
1、
自考毕业成绩审核表助学班
2、
自考衔接毕业成绩审核表
3、
自考衔接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表

4、广西大学自考毕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学生)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附件4
 
广西大学自考毕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学生)
 
1、登录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jxy.gxu.edu.cn)“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模块下的“办事指南”,选《2015年上半年广西大学自考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指南》附件1或2下载本专业的《毕业成绩审核表》,登录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对照《毕业成绩审核表》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毕业申请条件。
 
2、提前办好免考和转考等手续,确保毕业申请时能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到,否则无法受理当次毕业申请。多年前的成绩或免考成绩查不到的,要提供当时发的单科合格证或免考证。
 
3、专业调整需查询专业课程顶替计划的,可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的“专业计划”模块中查询。
 
4、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自查本人档案信息是否合格:
 
(1)相片应为免冠、穿有领、有袖衣服的蓝底标准照,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如不合格,要穿有领子的衣服在5月26日前联系老师更改或重照)。
 
(2)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后,要用新名或新身份证号报考通过至少一门课程的考试才能申请毕业。如只是身份证号码升位的,在申请毕业时由老师在毕业管理系统中直接更改为新的18位身份证号即可。
 
5、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注意先算准是否达到学位申请的分数条件(毕业登记表上所有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达到70),如不达到条件的,按本人意愿可暂不办理毕业,重新参加统考提高分数达标后再申请。
 
6、确定符合毕业条件后下载打印本专业《毕业成绩审核表》填写。《毕业成绩审核表》的填写方法如下:
 
分数不填。
自考衔接生在通过课程旁打“√”即可。
自考助学班考生需填写成绩来源,具体如下:
(1)参加1月、4月、10月国家自学考试的课程注明“正考”;
(2)参加3月、6月、9月、12月我校沟通考试的课程注明“沟通”;
(3)申请免考并且已经获得批准的成绩写“免考”;
(4)在外省考的课程:已经办理了转考手续,并且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的“外省转入信息”能查到成绩的写“转考”(需交打印单);
(5) 参加4月和10月实践考核的4门课程: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01574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实践)、05366物流信息技术(实践),写“实践”。毕业论文成绩也写“实践”。注意:不在我校考核的填写“校外实践”(需交校外考点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原件)。
(6)物流管理专业和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等证书课程写“证书”。
7、提交毕业申请(5月11至17日):
(1)预计可以毕业的助学班的学生(含离校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申请;
(2)衔接班的学生向本校管理部门提出预计毕业申请。各高职衔接院校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西大各所属的二级学院。
8、确认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及档案袋填写:
 
(1)填写档案袋封面:“序号”、“地区(市)”、“县(市)”不填;“工作单位”没有的可不填;“毕业证号”可从《毕业生登记表》上抄。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政治面貌”填党员、团员或群众,“考前学历”填高中、大专或本科,“本人简历”从读初中开始填写至今,填写完专科再填本科,自考衔接生时间上可以有重叠。
(3)因材料有限,一定要先打草稿再用黑色签字笔抄写,不能涂改,档案涂改无效。
 
9、申请本科的毕业生向所在学校交验专科毕业证原件。中职衔接学生申请专科毕业也须交验中职毕业证原件。
10、提交材料一览表:

档案袋内装材料一览表

助学班

衔接班

专科

本科

专科

本科

毕业成绩审核表

1

毕业成绩审核表

1

毕业成绩审核表

1

毕业成绩审核表1份

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生登记表

2

毕业生登记表2份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其他必备证明原件

专(本)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

衔接学校中专毕业证复印件1份

衔接学校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今年6月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交毕业证明)

二选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位1份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交毕业证明的应届生不需要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必备证明原件

其他必备证明原件

实践与应用课程成绩单1份

其他必备证明原件

备注:

1、自考衔接生提交的毕业证必须是与我校衔接的院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必须早于2015年6月30日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头像和身份证号必须复印清楚,身份证有效期限必须不过期(上半年到7月底,下半年到1月底)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样本见附件5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南宁市教育路3号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电话5320961)。样本见附件6

4、留存的手机号必须保持联系通畅,如有需要可及时通知到位。

5、实践与应用课程纸质成绩单(格式见附件3),加盖衔接学校教务处或具体管理部门的红章。

6、其他必备证明不是人人必交,有需要才交。包括:

①系统不能自动下载成绩的课程证明:如转考证明和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的外省转入信息查询查到的查询结果打印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合格证、物流管理合格证(丢失找赛科开证明,盖章)、实践考核在校外的所在考点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公安户籍部门盖公章的身份证号码改动证明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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