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已获得本科毕业证,并在毕业后一年内的有效时段申请。
二、申请者课程平均成绩要达到70.0分以上。
三、凡申请我校学位的自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全区统一的学位外语考试并获得及格以上成绩(考试每年七月举行一次,成绩保留三年)。
四、凡申请我校学位的非计算机专业的本科自考毕业生,必须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考试每年三月、九月各举行一次,成绩保留三年)。计算机专业的本科自考毕业生申请学位无需再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办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申请人必须在获得自考本科毕业一年内提出申请。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为:每年5月1日~31日及11月1日~3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下载,打印两份,并按要求填好表格,表中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课程顺序填写。
三、申请者必须在规定的受理申请时间内把以下材料按顺序装入大号信封送交我校自考办:
1、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
2、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5、近期免冠蓝色同底标准照两寸一张,一寸两张(两张一寸照请贴到申请表的贴照片处)
6、此照片的数码文件
送材料时需出具材料原件,以便查验。
四、本校助学班毕业生的申报材料,按上述时间要求送所在学院成教部,由各学院负责按上述要求查验、核对有关材料并签署院系意见后送校学校自考办。(时间:上半年为五月三十一日前,下半年为十一月三十日前。)
咨询电话:0771-3235609